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此前正式印发的《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总决赛竞赛规程》,体育总局排球中心制定了《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气排球项目竞赛规程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体育总局排球中心
2024年3月15日
30-44岁(1980年1月1日后-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)。45-59岁(1965年1月1日后-1979年12月31日前出生)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自行组织,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大赛赛事活动(并负责资格审查)。可由省级排球中心、协会负责赛事承办等具体工作,公开选拔参赛队伍。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8月20日前结束。由大区赛承办单位体育行政部门确定比赛时间,原则上不晚于2024 年9月30日结束。总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(比赛日2天,赛前2天报到,赛后1天离会。)(一)大区赛各组别第1名的队伍取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,如不参赛按排名依次递补;东道主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可另外选派1支参加过选拔赛的代表队参加总决赛。(二)参加总决赛的代表队每队可更换2名队员,但须由代表地区体育行政部门出具情况说明,就更换原因做出合理说明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更换。(三)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组别可报1支参赛队直接参加华南大区赛。每队可报运动员10人,其中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工作人员1-2人,领队、教练员可兼运动员,每队总人数不得超过12人。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、长期居住地、本人就职单位(就职1年以上,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)或学籍所在地(以参赛时学籍为准)参赛。长期居住地以本人房产证、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(满1年,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)为依据。已在中国排球协会注册的现役排球、沙滩排球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。退役满5年(未在中国排球协会注册之日起)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。运动员报到时需持身份证原件报到;提交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《健康证明》;人身意外保险(含往返路途及比赛期间);《自愿参赛责任书》。对资格审查合格者,颁发“参赛证”,各代表队需持“参赛证”参加每场比赛。(一)总决赛的比赛分为小组循环赛和交叉赛二个阶段,单循环赛采用《贝格尔编排法》编排。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积分高者名次列前,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。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:A(胜局总数)/B(负局总数)=C值,C值高者名次列前。如C值相等,则采用X(总得分数)/Y(总失分数)=Z值,Z值高者名次列前。如仍相等,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。1.竞赛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《气排球竞赛规则》2022-2025。(一)参加总决赛的参赛队通过比赛进行排名,按照名次颁发获奖证书,同时对前3名颁发金、银、铜牌。参赛队不足奖励名额的,按照实际参赛队数予以奖励。(二)对恪守体育精神和道德、无赛风赛纪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参赛队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。(三)评选优秀裁判员,比例为全体裁判员(含辅助裁判)的30%,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。决赛赛区的技术官员(包括管理委员会成员、仲裁、裁判员)由中国排球协会提名,主办单位选派,不足由赛区补充选派。(二)总决赛期间。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;各参赛队食宿和赛区交通由大会统一安排,编制内人员食宿交通费每人每天缴纳200元/标间住宿或300元/单间住宿(西部地区免收食宿费),编制外人员食宿交通费每人每天350元/标间住宿或450元/单间住宿,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。(三)技术官员赛前3天报到,赛区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、差旅、市内交通、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。